近日,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會同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體育局制定出臺《河北省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和建設導則》,確定了河北省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體系,對設區市、縣(市、區)、鎮(鄉)、村莊及社區公共服務設施提出了配置和建設標準導引。
完善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專項規劃
根據導則,各地規劃、教育、民政、文化、衛生計生、體育等主管部門將根據公共服務設施內容組織單獨編制或合并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各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配合做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將相關內容納入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美麗鄉村規劃,統籌安排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在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中,明確各級公共服務設施用地位置、建設規模和管控要求。
推進城鄉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建設
河北各地將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與城市功能完善相結合,大力推進圖書館、公共體育場和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展覽館、文化館、文化廣場、醫院、學校等設施建設,在滿足服務半徑、服務規模等要求的前提下,適度將大型公共服務設施集中布局,建設城市多功能綜合體或公共服務設施建筑群。把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與居住項目建設相結合,與住宅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照標準和要求建設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規劃條件核實,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健全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保障機制
河北各地住房城鄉建設、規劃、教育、民政、文化、衛生計生、體育等主管部門將建立協作機制,切實落實責任,完善服務標準,共同推進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作;制訂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年度實施計劃,統籌各級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建設、交付和使用。
同時,各部門將認真研究不同層級、不同類別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運行規律,積極引入社會資本,提高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入;主動公開公示公共服務設施的規劃編制、設計審批、建設施工、驗收交付及日常運行管理等環節,廣泛征求居民對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和使用的意見,接受社會監督。